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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律师的离开上了热搜,他曾经说过:我想回法院,但是我不敢!

烟语法明 2022-04-29


2021年6月22日下午,天同律师事务所创始人、无讼网络科技创始人蒋勇律师突发心脏病不幸逝世,享年50岁。

蒋勇律师去世的消息成了微博热搜第一。一位法律人说:一个专业行业的巨人离开,第一次在这个浮夸的世界盖过了所有的明星,甚至盖过了高考放榜。



几乎所有的法律人,包括有律师,有法官检察官,有法务,也有法学院的学生,都知道和用过“无讼案例法规网”,他启动了法律人士的跨界流动,带动了律师界的法律科技创新,推动了律师界的律师合作创新……

6月20还在更新朋友圈,不幸来得如此突然。




2000年,在还有两年就可以从书记员转做法官的时候,蒋勇想离开最高院出去创业。此时的蒋勇担心身体健康问题去医院寻求医生的建议,医生建议他做自己内心想做的,不要纠结。于是,蒋勇听从了医生的建议,从最高院离职从事律师职业,并于2002年创办天同律师事务所。



蒋勇律师曾经说过,人生就像拉弹簧,要用尽全力地去探索极限。2015年7月3日,蒋勇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典礼上说:


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幅图景: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同窗同门,从这个地方出发,奔赴的是中国法治这驾巨型机器上的不同岗位,扮演流水线上的不同角色,但共同的目的是推动这驾机器不断前进,正义不断实现。这正是我们来到这个法学院最初的梦想,也是我们将要去向的未来。


如果这样一个彼此信任、互相尊重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得以实现,即便从这个法学院走出去的人四散天涯,我们也可以说:看,到处都是我们的人。




作者:蒋勇   来源:无讼阅读


作者按:最近,我有幸参加了中央政法委、司法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组织的“关于从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立法工作者、法官、检察官”的研讨会议。这些研讨表明,这方面的改革举措提速了!在为这项改革工作叫好的同时,我结合自己的心路历程,在会议上谈了面对这项改革举措时,普通律师可能会有的心理感受。希望这些感受能够为改革的制定者提供参考,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,并且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解决这些问题。做法官或许是法律人共同的终极职业理想,我期待,这个理想能够真正得以实现:未来有那么一天,我可以回到法院,做真正的法官。

我辞职离开曾经供职的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有十几年了。无论是原来的老同事,还是现在的同行,最近都问我:“蒋律师,你看现在从律师中遴选法官这么热闹,你愿意回法院不?”每每这个时候,我的内心总涌动着非常多的情绪。

我愿意!”我一定会这样回答。因为做法官真的是法律人的终极职业理想。

我们学法律,不就是为了定纷止争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吗?只有在法官这个职业上,这个理想才体现得最为充分。姜法官那篇流传甚广的《欢迎我们即将的新战友——商建刚法官》中有一句话,说“我愿意成为你,是律师对法官最大的尊重。”我觉得对律师来说,这个情结真的是很重的。


然而,回答完那句“我愿意”,我可能马上又会加一句:“但是我不敢”。究竟是什么会让我如此纠结呢?让我“不敢”的原因是什么呢?

   第一个“不敢”,是对“法院能否独立行使审判权、法官是否真正具有崇高的职业荣誉感”尚存顾虑。

法律人最终的职业理想就是做法官。可如果这个法官不是我理想中的法官,那我就会觉得,它不是我的理想,想去做法官的前提就不存在了。

    第二个“不敢”,是不确定我的能力是否和法官职位匹配。

虽然我曾经在法院工作多年,离开后的这十几年里,我也常常自觉不自觉地将法官思维带入到了做律师的过程中,但这两者毕竟不同。

律师写的是代理词、辩护词,法官写的是判决书、裁定书,律师的思维习惯和能力体系与法官职位并不匹配。这让我担心,如果离开律师队伍去做法官,我会不会适应不了法院。

我这样一个曾经做过法官的律师都会有这样的担心,对于那些从未在法院工作过的律师,可能更是如此。

第三个“不敢”,是如果去了法院,法官同事的关系很难处。

首先,我如果一进法院就获得了很高的职级,法官同事会不会心理不平衡?

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,在晋升机制上,给律师一个同等条件下对等的法官级别,由此做起,与其他法官一样,逐步晋升。

其次,如果我被遴选为法官,法官们会不会觉得我占了他们的员额?

在现有的员额制下,当律师进入法院,原来的法官就会觉得,我好不容易混了这么多年,刚好要从助审员转为员额制法官了,你来了,把我的指标占了。这自然会引发矛盾重重。

   第四个“不敢”,是目前律师进法院还没能做到可进可出。

我会担心,如果我去了法院又发现自己适应不了,选择离开,别人会不会说你当时去法院就是为了谋一个名声,现在出来是对法院的背叛?

因此,在考虑遴选律师的同时,还需要考虑到律师可能的离开,让可进可退成为每个人的共识。

第五个“不敢”,在于在这个年龄,还有好多律师行业可做的事情我还没做。

我的律师事务所,和我们在“互联网+法律”方面的尝试,都正在做着,并且小有成果。我自然希望把这些事再干一干,干到一定年龄后,再去做法官。 

事实上,你看国外那些大法官,很多都是60岁以后才开始做的,然后任职终身。我也希望我到60岁以后,还能到法院坐堂问案。而且,我那时的处世之道和人生感悟也会和今天不一样。人生就是这样子的,年龄与思想成熟度往往是成正比的。

法官这个职业,恰恰是需要年龄带来的境界和阅历的。我们为什么要限定45岁以下的律师才能被选拔为法官,并且限定法官60岁退休呢?这样的规定为律师进入法院设置了障碍,其实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。

当然,除了上述五个原因,律师们可能还会有一些零零星星的顾虑。

比如说户籍的问题,如果进入法院的律师没有北京户口,他的子女上学,包括买房买车这些问题是不是可以得到组织部门的综合考虑?比如说公务员考试的问题,如果是律师去做法官,是不是可以免去笔试环节,解除律师做法官的后顾之忧?

正因为以上种种顾虑的存在,让两个职业之间产生了一种特别奇妙的二律背反现象:口头上,据北京的一次调研结果显示,大多数法官会说,我不愿意去做律师;大多数律师表示,我愿意去做法官;现实中却相反,大家也可以看到,法官辞职“如潮水”,从律师中遴选法官却“门可罗雀”。

究其原因,我觉得可以归结为一句话,就是司法人才的内外平衡问题没有做好。

无论是体制内的法官、检察官,还是体制外的律师,在培养机制、晋升机制、薪酬待遇、社会地位等方面都不均衡。只要不均衡,就会出现这种在理想上,我们很多律师愿意去做法官,但面对现实生活压力,很多法官又想去做律师的奇怪现象。

作为普通律师,我们渴望这个问题在有生之年尽快得到解决。我们也期待着,随着这次司法改革的推进,能够切实享受到改革带给所有律师和所有法律人的新气象。

若干年后,如果法官真的成为了最受尊重的职业,那么今天讨论的这个遴选律师做法官的文件,也许会是一个里程碑。

到那个时候,我真的愿意:回到法院,做一名真正的法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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